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援助甘肃省清水县幸福工程蔬菜大棚种植项目评估报告(节选) (2013年05月03日)

项目实施情况

1、项目背景

清水县是国列贫困县。白沙乡地处清水县东部,全村耕地面积3040亩,农民人均纯收入1543元,经济基础薄弱,贫困面广,群众生活困难。

2008年,经甘肃省计生协、幸福工程甘肃省幸福工程组委会申请,上海市计生协同意援助清水县白沙乡马沟村建立幸福工程项目,项目周期为5年,帮扶当地的贫困母亲以建造塑料大棚种植蔬菜为主,发展生产,脱贫致富。项目资金共计40万元,其中上海市计生协援助项目资金20万元,清水县政府配备资金20万元。

2、“治穷”情况

县项目办公室围绕全县农业种植的主导产业,结合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,逐人逐户帮助贫困母亲理顺生产思路,选择投资少、风险小、见效快的种植项目。该项目共救助马沟村贫困母亲55人,对每位贫困母亲以无息贷款的方式发放救助资金2000—8000元(每个大棚资助2000元二女节育户每个大棚资助3000元),使用年限是5年,救助资金主要用于搭建塑料大棚,购买种子、化肥、农药等生产资料,种植马铃薯、白菜、西红柿、葱、辣椒等各品种蔬菜。项目办不收取救助资金管理费。项目实施的第一年,项目点共建造塑料大棚83座,其中冬暖式棚12座,面积33.3亩。

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县、乡项目办做好生产技术指导和项目跟踪服务,为贫困母亲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,在项目点统一规划土地、建造大棚,定期开展生产技能培训,尤其在病、虫、害防治方面,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,确保贫困母亲家庭增产增收。县项目办还与当地知名食品企业签订辣椒收购协议,对55户项目户种植的辣椒以每公斤2元的收购价全部收购,使受助母亲家庭取得更大的收益。受助母亲家庭年人均收入由2007受助前的1543元,增加到2011年末的2900元,脱贫率达到100%,惠及人口264人

3、“治愚”情况

县、乡、村三级计生协把文化知识、计生政策、农业科技、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等知识技能培训结合起来.以村人口学校为阵地,定期开设贫困母亲培训班,聘请县人口学校教师、县农技站技术人员,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,对贫困母亲进行文化知识培训和生产技能指导,提高她们的文化水平和致富能力,增强市场经济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,转变生育观念。5年来,共举办贫困母亲培训班20期,培训人员1225人/次。

4、“治病”情况

县、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技术服务人员每年为55名受助母亲免费开展一次生殖健康检查,并建立健康档案,实行跟踪服务;在每次乡村开展的“三查”活动中,对受助母亲优先照顾和服务。5 年来,受助母亲中查出患妇科病41人次,现己治愈35人,治愈率86.5%,既减轻了贫困母亲的病痛,又为她们劳动致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。

项目管理做法

1、组织机构

项目县建立了县、乡、村三级管理制度,明确各级的职责分工。县一级成立了由县委宣传部长、县计生协会会长任组长,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“幸福工程项目领导小组”,下设“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”,由县计生协常务副会长任县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主任,由计生协秘书长具体负责项目的选择立项、运行指导、资金管理、监督评估等工作任务;乡项目办公室设专人负责项目工作,及时与县计生协联系,上传下达,指导项目村生产项目的选定、受助母亲的管理,在“三治”方面为受助母亲提供服务;项目村由村党支部书记、村计生协会长为项目带头人,村计生干部为项目管理员,确定救助对象,负责项目运作,确保项目顺利实施。

2、项目申请

立项前,县计生协、县项目办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到白沙乡马沟村进行实地调研,先后召开干部、群众座谈会4次,入户走访100户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。经过调研认为,一是马沟村所处区域气候温暖,光热充足,土壤肥沃,适宜蔬菜生长;二是交通便利,市场健全,销售方便;三是村民有种植蔬菜的传统习惯和经验,掌握种植技术,符合他们增加收入的要求。县计生协向省、市计生协提交了项目申请和《项目文本》,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标语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幸福工程项目进行宣传。

3、救助对象确定

项目办明确救助对象首先必须是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,二是要本人及家庭有致富愿望和能力,三是要讲诚信,能够按时如数归还资助款。村计生协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,经村计生协理事会、村民代表大会讨论,确定了55户救助对象,其中独生子女户8户、二女节育户4户、计划生育贫困户43户,并将救助名单进行公示,接受群众监督。

4、救助资金发放

县、乡项目办在村项目点举行幸福工程救助款发放仪式。救助款采取担保的形式进行发放,受助母亲签署资助协议,由村中1名有经济能力的村民作为担保人,履行被救助户的担保责任。贫困母亲现场亲自领取救助款,不允许他人或组织代领,杜绝挪用和扣留救助资金的现象。

5项目监督机制

每年10月份,县项目办工作人员深入到项目点采取实地考察、入户调查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,对受助贫困母亲逐户了解登记项目资金运作情况、当年家庭收入情况等,认真总结项目工作进展情况,撰写评估报告,及时报送省、市计生协和幸福工程组委会,并将本年度信息全部录入全国组委会《幸福工程项目管理软件》。

6、项目档案管理

县项目办专人负责项目档案。文件资料方面,省、市组委会下发的幸福工程文件、资料和县人口计生局、计生协、幸福工程项目办的有关文件、资料、信息等。个案资料方面,有受助母亲申请表,救助款协议书,救助前、项目运作过程中、救助后的记录表和照片。整体资料方面,有申请项目报告、《项目文本》、救助贫困母亲名单,有领导慰问、开展“治愚”、“治病”活动记录和照片等。

项目的效益

(一)经济效益

1、增加了贫困母亲家庭的经济收入。

通过实施幸福工程项目,马沟村受助的贫困母亲增加了收入来源,许多因子女上学借款、因病致贫的贫困家庭摆脱了贫困,受助母亲家庭在生产、生活、住房、子女上学及就业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,脱贫率达100%,75%改善了生产条件,53%改善了居住条件。受助母亲温会玉、杜巧连等通过参加项目生产劳动,分别建大棚5个,目前年收入都在2万元左右。

2、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。

马沟村充分发挥幸福工程项目的引领和带动作用,借鉴幸福工程的成果和经验,加快当地经济发展。通过项目生产的带动,许多村民加入大棚种植的行列。目前,全村发展蔬菜大棚380座,种植蔬菜年总产值559万元,人均收入4231元。

3、整合了各方资源投资项目。

幸福工程项目得到了县委、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扶持,妇联、农业、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,资源整合,投入人力、物力和扶贫资金等,支持幸福工程项目,推动了项目的健康发展。

(二)社会效益

1、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。

随着幸福工程项目的开展和一系列计生优惠政策的实施,当地育龄群众,特别是受助的贫困母亲,感谢计生、宣传计生,“少生、优生、男孩女孩一样好”的生育观念和依法生育的理念深入人心,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,为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,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,建立新型生育文化奠定了基础。4年来,马沟村没有超生现象的发生。

2、增强了贫困母亲自强自立的精神。

妇女是贫困人口中的弱势群众。幸福工程项目通过“三治”,对贫困母亲生活上扶贫,思想上扶志,能力上扶技,使她们改变了精神面貌和生活态度,提高了自我发展能力和家庭社会地位。

3、推动了民风村貌的改观。

马沟村结合新农村建设,修路、绿化、建文化室、卫生所基础设施,家家户户积极盖新房,改善生产生活条件。村民中赌博、喝酒、闲散的人少了,发家致富的氛围越来越浓厚。马沟村先后获得市级“新农村示范村”、“文明村”的称号。

4、提高了计划生育协会的知名度。

幸福工程项目实施,使贫困母亲脱贫致富,受益面不断扩大,计生干部以活动凝聚人心,以服务树立威信,受到村民的信赖和好评,计生协在干部、群众中影响力得到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