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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上海市计生协向社会力量购买暖心家园健康行项目公告 (2022年07月27日)

    一、购买范围

市计生协将向社会力量购买2022年度暖心家园健康行线上服务项目。以本市计生特殊家庭及基层协会工作者、志愿者等为主要服务对象,组织线上专题活动,提供心理健康、失能预防、暖心课堂等专业健康服务,覆盖全市16个区,每场预计覆盖人数30-50人。项目总预算27.26万元,单场活动平均预算不超过4700元。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执行能力,申报以下一至三项内容。

    (一)分层开展心理健康服务

    1.为协会工作者心理健康赋能。帮助协会人员掌握基本的心理健康常识,调适帮扶工作引发的各种心理状态,引导其将正确的心理健康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。总计开展不少于16场,原则上各区1场。

    2.为计生特殊家庭开展心理健康辅导。在征得特殊家庭同意的情况下,先做心理健康状况测量,掌握创伤等级,再募集愿意参加活动的老人开展沙龙活动,也可同步个案辅导。总计开展不少于16场,原则上各区1场。

    (二)开展失能预防团体辅导

    围绕国家卫健委发布的《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》,通过有效干预,提高特殊家庭老人失能预防知识水平,降低失能发生率。通过组织有氧运动、多领域认知训练、脑功能锻炼等机能锻炼团体辅导活动,引导特殊家庭老人改善骨骼肌肉功能、预防跌倒、重视生活环境安全。总计开展不少于16场,原则上各区1场。

    (三)组织开展“暖心课堂”活动

针对暖心家园兴趣小组(团队)主要类型(如歌唱、舞蹈、沪剧、书法、绘画、烘焙、太极拳等),邀请沪上有公益影响力专家,开办“暖心课堂”,搭建骨干培训及交流平台,引领团队提升能力,引导更多计生特殊家庭参加社交活动,丰富老年生活,避免社会隔离,维护社会功能。总计开展不少于10场。

    二、申报、征集对象

    1.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,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但不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社会组织。

    2.依法在工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,以及会计师事务所、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。

    3.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,划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;

   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、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,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,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。

    本年度已获各级政府、委办相关部门、各类基金会等资助的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

    三、购买程序及时间安排

    1. 立项阶段

    (1)即日起至8月3日,各单位和组织向市计生协申报项目;

    (2)8月4日-11日,市计生协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。

(3)8月12日-19日,完成项目优化并与项目承接方签约实施。

    2. 执行阶段

   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8月至11月。

    承接方按照与市计生协签署协议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;市计生协组建督导团队进行全程督导;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项目评估。

    3. 总结阶段

    项目实施结束后,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、服务满意度、财务状况、组织能力、人力资源、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终期考核评估。

    4.资金拨付

    市计生协与项目承接方签订协议后,启动阶段拨付项目70%款项,项目终期评估合格拨付30%余款。如项目终期评估不合格,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,市计生协有权终止项目并对已拨付的资金款项保留追溯权。

    四、申报方式

    1. 申报截止时间:2022年8月3日。

    2. 申报程序:

    参与项目申报的单位,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资质材料,发送至邮箱13917727105@163.com,联系人:朱老师,联系电话:54034968-812,传真:54031979。

    五、招标内容

项目

名称

服务

对象

项目总目标

项目服务主要内容(要求)

项目

周期

项目资金

暖心家园健康行服务项目

本市基层协会工作者、志愿者、计生特殊家庭为主

发挥暖心家园服务阵地作用,提升服务能级,为计生协工作者、志愿者健康赋能,引导计生特殊家庭实现健康、积极、安全的老年生活,切实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。年内组织线上服务活动不少于58场,每场次人数30-50人。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1740人。

 

(一)心理健康服务

1.为协会工作者、志愿者心理健康赋能。调适帮扶工作引发的各种心理状态,引导其将正确的心理健康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。总计开展不少于16场,原则上各区1场。

2.为计生特殊家庭开展心理健康辅导。募集愿意参加活动的老人开展沙龙活动,也可同步个案辅导。总计开展不少于16场,原则上各区1场。

8月-11月

含税总资金上限为27.26万元。单场活动平均预算不超过4700元。

可申报一项,也可同时申报多项。

(二)失能预防服务

3.开展失能预防团体辅导。通过有效干预,提高特殊家庭老人失能预防知识水平,降低失能发生率。总计开展不少于16场,原则上各区1场。

(三)暖心课堂

4.组织开展“暖心课堂”活动。针对暖心家园兴趣小组(团队)主要类型(如歌唱、舞蹈、沪剧、书法、绘画、烘焙、太极拳等),开办“暖心课堂”,丰富老年生活,避免社会隔离,维护社会功能。原则上开展不少于10场。








 

 


申报表.docx